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3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所属常州市采菱路43-1号21.7亩土地及9600平方米附属建筑
物、东下塘26号4.5亩土地及附属4500平方米建筑物进行拆迁,并同意由常州市
国土局将其挂牌出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土地出让金和附属建筑物拆迁
补偿金。
    二、通过公司关于参股江苏银行的议案:江苏银行将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
成立,总股本拟为80亿股。原股东所持有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股份,经审计,
清产核资折股后转为对新公司的出资,共43.11亿元,折合股份43.11亿股。其
余股份采取定向募集的方式,拟新募股份36.89亿股,采用溢价方式募集,每股
定价为1.2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江苏银行1.5亿股,按溢价方式计算的出
资价格人民币1.8亿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29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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