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之浚
本报记者 范利祥
“在我眼里,没有垃圾,没有废弃物。”11月11日下午,在本报记者面前,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之浚用力摆动着右手,“我们要重新认识‘废’字,走出环保治理的老路。 ”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在杭州举行的“2006(第四届)中国投资环境论坛”上,针对环保问题作了演讲。
在国务院清理督察新开工项目工作刚刚结束的关键时刻,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等联合主办的这次论坛集结了全国各地发改委系统、地方政府主要官员,尤为引人注目。
作为循环经济立法起草小组组长,正在全国各地进行调研的冯之浚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区域投资导向等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抓紧解决好区域投资导向问题”
《21世纪》:现在地方发展经济的热情可谓空前高涨,国家也提出要注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你觉得在发展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什么问题?
冯之浚: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现在这个问题谈得也比较多了,但真正实施的并不多,很多地方还是盲目追求GDP,盲目追求政绩。我们应该抓紧解决好区域投资导向问题。
如果经济增长方式再不及时转变的话,我们就会面临四个难题:国家能源、资源难以支撑;生态环境难以承受;整个国家的竞争力难以提升;国家安全难以保障。
这四个“难以”说明,我们非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条路不可。
《21世纪》:你经常下去调研,总结来看地方的环保情况如何?
冯之浚:前一阵子我先后调查了9个省,污染问题都非常严重。其中,有两个省把污水直接排到河里,这个做法是“少数人致富,多数人致癌”;GDP升高了,少数人升官,多数人招灾。
不注意环保问题,绝对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迟早会出问题的。我是学铁路桥梁的,火车跑得快还是慢,关键是在制动力上,制动力是决定速度的非常重要的原因。环保问题不解决好,我们就没了制动力。
“不能再搞末端治理”
《21世纪》:对于我国来说,环保问题已经不是个新问题了,最近几年,国家也下了很大的力气,但一直没有真正治理好,你觉得这是为什么?
冯之浚:我们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代表了三个不同的层次。
第一个阶段是传统经济模式。从自然中获取资源,又不加任何处理地向环境排放废弃物。这种发展模式导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资源短缺的危机愈发突出。
第二个阶段就是现在的“生产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具体做法是“先污染,后治理”,前面怎么生产我不管,强调在生产过程的末端采取措施治理污染。采取这种治理方式,通俗讲叫“尿不湿”。
这种办法在遏制污染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治理的技术难度也增大,不但治理成本高,而且生态恶化难以遏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都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说,这种治理模式无法从本质上来解决环保问题,必须加快转变治理思路,走循环经济模式。也就是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用全过程处理模式,达到“最佳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
循环经济不仅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
“环保要‘刑上大夫’”
《21世纪》:在治理环境问题过程中,人大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冯之浚:很多地方平时根本就不管污染,一是因为成本问题,治理污染要花去大量的成本。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环境污染不上刑法,污染再多,无法真正问责地方政府。这就叫“环境不上刑法,环境不上‘大夫’”。所以,我们今后要走“刑上大夫”的环保问责路子。
《21世纪》:那么人大的环保立法工作是不是应该加强?
冯之浚:经济、生态、环境要上升,刑法就要加强惩治,让他不敢污染。
2005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加快制定循环经济法律;国家“十一五”规划也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200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立法程序,责成我们环资委组织起草循环经济法草案。
中央决定让我做这个事情,就是想走出“刑不上大夫”这个框框。
《21世纪》:《循环经济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冯之浚:主要有评价考核制度、循环经济规划制度、产业政策上的规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等。
不仅如此,国家还要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比如,激励政策除税收优惠外,还包括专项资金、投资倾斜和表彰奖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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