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布通知,对部分药品零售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意见反馈到广东省物价局。记者了解到,此次公示的药品品种和规格有上千种。
据悉,为了科学合理制定药品价格,化解药品价格矛盾,根据国家的部署,结合我省近两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际价格等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广东省物价局拟定了部分药品价格调整方案,该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评审。
广东省物价局介绍,本次公示的价格方案包括:国家和省列管药品未公布价格的药品价格;列入《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实行单独定价、优质优价的药品价格;价格方案的公示期从2006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止。公示期间对价格方案有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反馈意见,并在2006年11月17日18点前 发电邮至yhp16337@163.com。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