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512.5万股于2003年6月5日质押给中国交通银行山东济宁分行用于贷款。
    因与中国交通银行山东济宁分行的贷款纠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自
2004年4月5日被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冻结。 2006年10月24日该部分股份中的4020
万股在山东济南进行了公开拍卖。据了解: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
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通过拍卖,分别
竞得公司股份1600万股、800万股、500万股和1120万股;但拍卖结果需要取得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的确认。
    公司就此情况向山东高级人民法院求证,高级人民法院称其会按照法律程
序对拍卖及执行情况做出裁定。截止目前,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还未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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