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为提高实战参考价值,以上图片由动态行情实时生成,便于投资者实时观测该股的最新表现情况。
坐庄长征电器的庄家潘琦,被其所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银河科技的小股东,作为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同时被列为被告的还有银河科技4名独董及会计师行。
昨日,严义明与同为该中小投资者代理人的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袁国华律师,正式向南宁市中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南宁市中院判决银河科技、潘琦等14名被告,赔偿因银河科技的虚假陈述对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起诉书载明,原告在2004年2月10日至2006年1月11日之间购买了于深交所上市的银河科技股票共计76751股,在揭露日前卖出35000股。按照最高院有关通知,与前述14名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股数为41751股,遭受损失人民币225922.13元。
原告认为,银河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违反原《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严重侵犯了中小投资者作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银河科技的董事、独立董事,未能尽到法定职责,对银河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银河科技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其审计的过程中违反了《证券法》及相关规定,未履职尽责,并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上述个人和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