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苏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付体系建设工作,支付体系建设多次被纳入到关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之中。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要“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对支付体系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六大进展
人民银行切实履行作为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管理者、监督者的职责,以构建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为目标,大大推进了我国支付体系改革发展的进程。
人民银行支付清算体系基本形成
迄今为止,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其他支付结算系统为补充的支付清算体系已经基本形成。2005年6 月和2006 年6 月,我国支付体系改革和发展中的两个里程碑出现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两大核心系统,即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分别完成了在全国的推广工作。这标志着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飞跃,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功能趋于完善。
同时,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改进了行内网络结构,实现了行内综合业务与支付清算业务的平台整合。为了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和支付清算业务发展需要,票据交换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外币清算系统等重要系统都在提高系统处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清算效率方面进行了完善。至此,我国支付体系的安全程度和整体效率大大提高。
完善的支付工具体系初步形成
适应多种经济活动和居家服务需要的支付工具体系初步形成。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联合召开全国银行卡工作会议,系统而全面地提出了银行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票据在继续保持企业支付领域主导地位的同时,逐步向个人支付领域拓展。人民银行加强票据制度建设、引导和推动票据业务发展、规划建设跨区域票据中心和全国票据交换中心,促进了票据的使用和流通。新兴电子支付方式推陈出新,人民银行鼓励并规范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建立健全对新兴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电子支付健康发展。
完善的支付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以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为主体,以支付清算组织为重要补充的支付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银行即将出台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对支付清算组织的准入、退出、风险控制等提出了管理要求,有利于支付清算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支付结算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健全
在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基础上,人民银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实施管理,体系建设的安全和高效政策目标日渐明晰。以《票据法》为核心,《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为配套的支付结算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支付体系风险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支付系统日常监管、应急处理和灾难备份机制初步建立,对支付服务组织和支付工具的风险控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农村支付体系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为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改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人民银行于今年6 月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发展农村支付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政策措施,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近年来,人民银行从活跃农村支付服务市场、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增强农村支付结算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支持农信社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推动农信社资金清算中心设立,以及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全国统一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完成全国推广
为配合该系统投入运行,在全国对银行结算账户开展了集中清理核实,对于发挥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职能、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落实存款实名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打击洗钱等金融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手段,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外,人民银行在加强支付体系研究、促进支付体系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等方面也取得了较为重要的进展,为支付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舆论环境。
央行监督管理职能面临新形势
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是中央银行三项基本职能,支付体系监督管理与这三项职能密切相关。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是央行履行基本职能的基础和保障。
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
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对我国货币政策产生重要影响。公开市场操作和准备金制度是货币政策的重要操作工具,支付系统与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系统相连,可大大提高资金清算和公开市场操作效率;此外,支付系统的国家处理中心集中了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更便于央行对存款准备金的考核监督。同时,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运行后,每笔支付业务不到1分钟即到账,从而既影响了整个经济的货币需求,又因为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而影响了货币供应量。这使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效率成为影响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去年以来,央行多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就是为了调控宏观经济态势并关注大额支付系统的高效运行,评估其在对货币需求和货币供给影响的基础上所做出的货币政策安排。由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与货币市场各个主体相连接,因此,能够按照国际证券业标准的清算模式,实现债券的DVP 清算(即付款交割),也能够实现外汇交易的人民币资金和同业拆借资金的高效汇划,从而加强货币政策对整个经济金融活动的短期影响。
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
支付体系是社会资金运动的大动脉,其安全稳定运行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和社会资金的各个层面,关系到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支付结算环节的问题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一家机构的清算问题可能导致支付瓶颈,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整个金融体系的连锁反应,损害公众对货币的信心,削弱实体经济。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是经济金融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是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金融稳定的核心基础设施。
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是提供金融服务的需要
如果进行货币和商品、服务以及金融资产交换的支付体系失效,则货币不能有效实现其交换功能,整个社会的支付结算服务也将陷于停顿。由于中央银行是银行间支付结算服务天然的提供者,中央银行运营管理的支付体系成为社会公共支付清算和结算平台,能够为各银行及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清算与结算服务,有利于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促进金融机构公平竞争,是中央银行发挥金融服务职能的核心支持体系。
当前,我国支付体系建设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支付体系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科学技术进步和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支付体系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大大提高了支付体系的安全性和效率。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成以及企业、个人征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将为非现金支付体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多年来的支付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为下一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更重要的是,“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要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特别提出要“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不仅为支付体系提供了新的机遇期,而且为支付体系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促使支付体系进入整合和创新的崭新发展阶段。
我国支付体系建设正面临全新经济金融环境
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金融市场化及技术与金融相融合的趋势日益加强,我国支付体系已成为国际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和经济发展对支付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与这些要求和期待相比,我国支付体系发展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支付体系发展不均衡,欠发达地区在非现金支付工具普及面、支付体系的电子化程度、信用发展水平方面都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非现金支付工具虽然种类齐全,但是使用率较低,特别是零售支付中,现金交易仍占据绝大比例。随着支付体系的发展,各类支付系统之间的关联度加强,支付工具使用过程中的欺诈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问题日益突出,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现行支付体系有关法律制度不能适应现实发展和监督管理需要,亟需修改完善。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处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阶段,品牌意识、服务意识、自主创新意识较为缺乏。我国加入WTO 的过渡期即将结束,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支付服务市场将作为其竞争的战略重点。同时,外资银行在市场营销、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将对中资机构的支付结算业务带来强烈的竞争压力。
开创我国支付体系建设的新局面
未来,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精神,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动建设以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外币清算系统、互联网支付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网络体系。加强支付系统灾难备份中心和同城备份中心建设,健全支付系统的安全管理、运行和维护体制。积极组织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推广和创新。加快建设基于影像截留技术的覆盖全国的票据交换网络,2007 年实现支票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加强研究支付系统与证券结算系统的协调发展。研究开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监控系统。抓紧拟订包括中外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机构在内的涉及所有支付系统参与者的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票据交换管理办法,完善支付系统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快建设中央银行会计业务数据集中系统,完善会计事后监督系统。进一步完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切实落实存款账户实名制,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外币清算系统,提高外币支付效率、降低外币支付风险。
(二)进一步发展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大力推广使用票据,规范企业支付行为,积极促进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和普及,建立票据信息系统,推进票据电子化进程。继续完善银行卡业务规则,改进受理环境,促进银行卡支付体系安全、高效运行。鼓励电子支付创新,规范电子支付市场,营造良好的电子支付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以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为主体、以支付清算组织为重要补充的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发展。人民银行要继续发挥在金融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各银行和清算组织提供公平竞争的公共支付清算和结算平台,促进商业银行和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提供支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鼓励其依靠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点和先进的综合业务系统,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种类型的支付产品和支付服务,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扩大服务范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大服务范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化、专业化的支付清算组织进入网上支付服务市场,并加强风险管理,促进支付清算行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四)建立能体现国情和国际惯例相结合、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市场竞争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完善的支付结算法规制度体系。对不适应经济金融市场化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法律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启动《票据法》的修改完善,尽快明确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票据截留及影像技术的法律地位。做好对《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加强对支付清算组织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继续完善银行卡、网上支付等电子支付制度。
(五)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支付服务组织创新积极性、有利于推动支付工具多元化发展、有利于防范支付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的科学高效的支付体系监管体系。制定中国支付体系监管框架,明确支付体系监管的目标、范围、原则、标准和主要方法。强化支付体系风险监督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加强非现场监管和事后监管的力度。建立支付信息分析体系,及时采集和分析支付业务信息,为支付体系日常监管、货币政策决策和金融稳定服务。建立健全支付体系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特别要防范由于一家机构的清算问题引发整个金融体系连锁反应的系统性支付风险。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沟通机制,协同推进我国支付体系发展。
2006 上半年中国支付体系概况
银行卡:
全国银行卡发卡量达10.33 亿张,特约商户近42 万家,POS 机具和ATM 分别达70 万台和9 万台。2006 年上半年,全国银行卡交易48.12 亿笔、金额28.97万亿元。
票据:
2006 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5.69 亿笔、金额98.1 万亿元。其中,支票5.56 亿笔、90.6 亿元,银行汇票0.66 亿笔、2.5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0.28 亿笔、2.33 万亿元,商业承兑汇票0.01 亿笔、0.24 万亿元,银行本票0.27亿笔、2.4 万亿元。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