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阳江中院)就中国工商银行阳江市分行(下称: 阳江分行)起诉广东华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要求公司偿还本金 8580万元及利息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已于2005年11月15日作出了(2005)阳中法 民二初字第45号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