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靓 北京报道
    银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在华外资银行本外币资产总额达1051亿美元,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9%;外资银行存款总额达334亿美元,贷款余额为549亿美元。
    截至9月末,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共14家,下设17家分支行及附属机构;22个国家和地区的73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4个城市设立了191家分行和61家支行;41个国家和地区的183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4个城市设立242家代表处。
    截至9月末,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已达25个;外资银行经营的业务品种超过100种,111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2001年底以来增长4.6倍,年均增幅高达92%。
    根据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系营业性机构,经批准可在我国经营存款、贷款、结算、托管和代理保险等业务,并可在符合开业时间、盈利状况和审慎经营等方面的条件后申请开办人民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