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阿继电器今天刊登公告说,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阿城支行2005年7月7日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偿还逾期借款2300万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9日判决公司立即给付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阿城支行借款本金2300万元,借款利息582705元。
    上述借款系公司控股股东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继集团)担保,公司日前收到法院强制执行传票,并且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12月1日上午10 时对冻结的阿继集团1742.7万股持股进行拍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