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8日下午,由搜狐财经、《网络传播》杂志主办,鹿苑天闻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办的“2006首届电子商务与基金营销论坛暨中国优秀基金网站颁奖仪式”在北京民族饭店举行,搜狐财经对此次活动进行视频、图文直播。以下是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中国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的组长王连洲在发言中谈到八大问题,其中之二就是,基金民事赔偿机制还没有很好落实。
王连洲:第二个问题,现在民事赔偿机制还没有很好的落实,需要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积极的推行。民事诉讼机制是基金持有人维权的重要武器。证券法、基金法等在很多处都规定和引入了民事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如果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持有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且明确违规者要用自有资产买单。然而现实情况是,不乏有基金持有人利益屡屡受损的现象发生,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相关的诉讼事件出现。当然,这不是基金持有人没有事情可诉,不想诉,而是难以诉,诉不起,诉讼的成本太高。当然,即使诉了也难以受理,不能期望会有什么结果。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