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有关销售机构和信息平台的指引性文件将率先出台
    监管基金销售“八方”出击
    尽管今年基金首发创下新高,但不能只满足于规模的粗放式增长,必须正视市场存在的问题———基金同质化、基金发行受下游制约过多、存在不公平竞争等,必须制订完善的规则强化监管,建立基金销售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平台。
    证监会基金部基金销售监管处悄然成立后,有关法规制度建设箭在弦上。近期有关部门正会同业内专业人士紧锣密鼓地准备相关制度法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将出的规则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在年底前,将率先出台关于基金销售机构和信息平台的两个指引性文件,其他规则也将择机颁布。记者了解到,有关变革将涵盖基金销售体系、基金运作监管和基金费率等多个方面。
    专业基金销售公司有望突破
    有关人士表示,年底前有望率先出来的规则是《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指引》,这两个规则具体指导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建立及其架构设计,因此更有紧迫性。
    有关迹象显示,这两个指引的出台可能会带来基金销售新渠道的崛起,那就是专业基金销售公司借此破壳。目前中国基金公司销售渠道包括基金公司直销、银行以及券商机构代销,目前有70多家券商、16家银行和天相、邮储两个特殊代销机构,而天相由于各种原因在基金销售业务发展并不如人意。
    客观说来,现行制度下中国缺乏专业基金销售公司的空间。此类机构往往缺乏市场信任度,基金销售公司在银行不能开设专门账户,也就无法防范客户资金被挪用,无法向基金公司提供客户详细资料。尽管天相作为专业的评级分析机构,得到业内认可,但不少人士还是称:“基金评级报告看天相的,买基金的时候还是去银行买。”
    有关人士表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引》等系列指引的风险防范重点,即是防止客户资金被挪用,信息的公开性等。那么可以预测,在资金监管风险消除后,专业的基金销售公司将迎来自己的生存空间。
    据了解,专业性的基金销售公司,既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又独立于基金托管银行,是同时销售多种基金产品的专业化机构。在美国,大多数开放式基金的发行都是通过经纪商批发,再由他们零售给投资者。
    强调基金适用性
    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将出台的法规还包括《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引导基金将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有关人士表示,所谓基金销售的“适用性”,是指基金公司应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设计不同的产品,而不能过于强化某一指标的吸引力,比如将高风险产品推荐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最终损害的是行业的利益。
    对此,一位基金公司的高管对记者表示,2006年,比拼短期收益率的趋势在基金业内有越演越烈之势,为了促进销售,个别基金在销售时将基金所有的销售重点集中在对收益甚至是短期收益的宣传上,却很少提及这种收益是在什么风险条件下实现的。基金公司也缺乏耐心对投资者进行教育,了解不同基金产品的各自风险与收益特征,这种粗放的大跃进式的销售模式背后蕴含了风险。
    除此之外,基金风格的漂移也引起了业内的不少意见,例如有的保本基金买入了大量高风险的股票,有的小盘基金跑去买大盘股票,大盘基金跑去买重组小盘股票,本为低风险的稳健基金波动率却相当之大。
    有关人士表示,对于这些问题,除了适用性指导意见外,还将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与咨询业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各基金的操作。
    据介绍,管理层可能并不会制订统一的评级标准,各机构可以按自身标准建立评价体系,每个公司都可以有自己的评级方法,但必须保持评级方法的一致性,不得前后矛盾。在这种体系下,各基金必须向外界呈现一个前后一致的、透明的、与基金契约契合的内容。
    基金销售费率蕴含变化空间
    在基金销售与运作费率、基金宣传推介等方面,基金销售监管处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人士表示,将对2004年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
    由于盈利模式同质化,目前中国基金公司首发规模及持续营销主要依赖于银行、券商等销售渠道,拉动基金行业的利益分配向渠道倾斜。目前基金销售中,银行获得的分成最为丰厚,这直接提高了基金公司的运营成本。另外,由于销售渠道缺乏合规有效的激励机制,代销机构收支两条线,相关激励难以及时、足额地落实到基层,而为了避免违规,基金公司不得不想尽办法,甚至打擦边球。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在基金销售监管处成立后,将促进基金销售环节的费用透明化,严密监控基金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促使基金销售各个环节趋于规范化。其中还隐含着一个预期,即基金费率结构存在向上调整的空间,这将吸引机构有更多的热情销售基金。业内人士认为,与国际相比中国的基金销售费率处于比较低的水平,难以弥补现有销售渠道的费用,会导致变相违规操作,因此适时调整费率也是一个选择。
    另外,在过去的压力下,基金公司过于厚待机构投资者,动辄对其申购赎回费打折,甚至免收申购赎回费,而股改中不少保险机构频频大额套利更引起市场议论纷纷,其背后实际是这些机构利用自身优势掌握了基金运作的过多细节。但是,这样的过度交易行为显然损害了套利机构以外持有人的利益,这种择时交易是不正常的。
    业内人士表示,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管理层也将在规则中强化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公信力,这些要点都将体现在将要出台的八个规章之中。
    有关人士对记者强调,尽管今年基金首发创下新高,但不能只满足于规模的粗放式增长,必须正视市场存在的问题。基金同质性、基金发行受下游制约过多、存在不公平竞争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制订完善的规则强化监管,建立基金销售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平台,为今后基金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