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5月2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并于6月5日实施完毕。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公司第一大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集团)承接公司对子公司14笔共计88,261,762元银行借款的担保责任。截止本次公告日,已有12笔共计70,371,762元担保已办理完毕转担保手续,由莱钢集团承接相应的担保责任,另有对潍坊舜天化工有限公司的2笔共计1789万元转担保手续尚在办理中。
    对此2笔银行借款担保,中国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已经于2006年5月15日出具了书面意见,同意将担保单位变更为莱钢集团,待上级银行审批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截止目前,对该2笔借款担保的变更事宜,上级银行尚未最终批准。莱钢集团方面已经在相关转担保协议上确认,同意承接该2笔担保责任,待上级银行批准后即可办理相关转移担保手续。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完善相关手续,争取在2006年底前完成承诺事项的履行工作。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