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实业”)的通知,称其为申请银行贷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质押登记日为 2006 年11月15日。
    天利实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4,644,171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68%。截至目前,天利实业共质押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5.4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5%。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