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为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科技“)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3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日前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亚通科技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600万元提供担保。此前公司已为亚通科技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7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相关公告见2006年11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福建省亚通创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建立向银行借款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互保关系,亚通科技系福建省亚通创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正式实施的担保行为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为福建省亚通创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3,59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亚通科技成立于1994年6月。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镜洋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余孔琳
    注册资本: 900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塑胶管材、管件等塑胶建材系列产品及配套粘接剂、节水灌溉系列器材及部件、工程塑料、新材料开发及应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5,766.49万元,总负债20,609.62万元,净资产25,156.87万元。2006年上半年实现主营收入13,399.32万元,净利润1,473.91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期限:2006年11月10日至2007年10月9日
    保证期间: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25,960万元。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