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在澳大利亚悉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驻南太平洋代表处,并自2006年11月19日起正式开业。
    中国人民银行驻南太平洋代表处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动态,促进中国人民银行与南太平洋地区货币当局间的日常联系和交流等。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在内的南太平洋地区国家的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保持着密切联系,中国人民银行与这些金融机构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20国集团(G20)、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EMEAP)等国际和地区经济金融合作框架下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实现互设,高层互访频繁,合作成果丰富。
    央行人士称,驻南太平洋代表处的设立,有助于扩大中国人民银行与南太平洋地区国家货币当局在货币金融政策研究、金融市场发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并将进一步提升双方经济金融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