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正在筹备过程中的信托交易所将是一个独立的交易平台
    日前,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信托业协会及天津市政府正在积极筹备天津信托交易所。 目前初步方案已经成型,不过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并上报银监会、国务院审批。因此,距离天津信托交易所的正式成立,仍需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推出信托交易平台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因为信托交易所的推出需满足信托业发展具备相当规模、建立统一且具有法人地位的信托登记平台、信托业产品实现标准化和信托业外部限制较少等几项条件。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正在筹备过程中的信托交易所将是一个独立的交易平台,并非此前传闻正在筹备中的天津证券交易所。信托交易所的筹建主要为解决信托产品流通难的问题,以期为信托产品的流通提供一个完善的交易平台。
    深国投信托业务部蒙宇认为,信托交易所建成之后,将大大促进信托产品的流通,进而促进信托一级市场的开发,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但他同时也表示,信托交易所的建立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统一并具有法人地位的信托登记机构、信托业和单一信托产品具有一定规模。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尚没有一家具有法人地位而且受到业界认可的信托产品登记中心,即缺少类似于为证券登记结算服务的证券交易结算登记中心。当前,各家信托公司的产品都在自己公司登记,即存在着多头登记的状况,缺少一个公认的的法定登记平台。
    其次,单个信托产品的规模及整个信托业的规模都还比较小,还未达到建立交易所所需的交易规模。同时,投资信托产品的投资者一般资金实力较强,除非应急之需,不会转让产品。深国投信托公司一年内客户转让产品的需求仅为百分之几。资金规模小、转让需求较小及信托产品的非标准化将造成信托交易所的交投不活跃,使得交易所的硬件等成本投入和收入不对等,投入成本可能长期无法收回。
    国泰君安研究员梁静博士也认为,虽然建立信托交易所的构想很好,但是目前推出的时机尚不成熟。信托产品流通的前提是信托产品的标准化,而目前,信托产品尚未实现标准化。因而,首先需要制定和推行集合类信托产品的标准化工作,适时推出标准化的信托品种;同时,信托的品种还不够丰富。其次,配套的监管措施尚未放开,如监管层对个人投资信托200份合同的限制。在信托合同200份的限制放开后,单个信托项目规模达到十多亿元,整个信托业的规模也随之大幅增长。在这一前提下,推出信托交易所的时机可能更为成熟。对于机构投资者是否会介入信托产品交易,梁静认为,信托产品规模量太小,对机构投资者吸引力还不够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