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乐山电力股份(沪:600644)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公司以直接送股以及资本公积金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0﹒9股股份,该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定向转增股本4﹒5137股。 即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5﹒4137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对价股份。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承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规定的12个月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乐山电力昨日(20日)起停牌,最迟于12月1日复牌。(cp)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