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22日电 (梁波)记者今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获悉,今后山西省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将不能向银行贷款。
据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贷款审查时,没有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印象报告书审批制度的企业,或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批准的项目,银行不再予以贷款;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生产企业,银行将一律停止发放各类贷款;对主体工程已完工而环保项目还没有完工的建设项目,在投产运营时,银行将不再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另悉,山西省各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获得的环境评价、行政处罚等信息要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查询有关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作为审批贷款的必要条件。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