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之纯
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两则报道令人久久难以释怀。其一: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其二:全国妇联“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半数女性农民工属于非正规就业,对体力和年龄的依赖性较大,工作条件差、收入不稳定。
初看,两则报道的着重点和事件的性质均有所不同,在报纸上也刊载于不同的版面。但笔者认为,二者之间实则有着共通的原因和相似的后果———这两则新闻事实,其实是对“女性就业边缘化”这样一种现实状况不同侧面的展示。这种状况,是近年来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系列价值取向选择的必然结果,如果持续得不到改善,将成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不可承受之重。
全国妇联“半数女性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的调查结果,便是对这种女性就业状况的印证。同理,艺校竟然敢于将尚未成年的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值得注意的是,据悉该校80%的学生都来自贫困山村)———而且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竟然可以持续数年,能够将此作为主要敛财手段;而且这样的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同样折射出女性边缘化、低质化和“灰色化”就业的巨大市场,也是对上述现实状况的一种非典型性披露。
女性就业被边缘化,降低了女性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也会影响到这些人的身心健康。全面看来,这不仅仅是女性自身的发展和福利问题,还会影响到无数个家庭的和谐协调,影响到两性社会地位的均衡,终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和文明发展。
不难得出,之所以形成这种不良现象,与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普遍做法的价值取向有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社会对“效率优先、利益至上”原则的奉行,已经到了一种极端的地步。表现就是,讲效率而忘公平,重利益而轻原则,似乎不知道若要保障社会的健康发展,有些东西如对公平原则的坚守、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尊重等,远比效率和利益更重要。体现在就业市场上,便是对女性的歧视,动辄“只限男性”,动辄“不得生育”。此外,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很普遍。这种明确的、得不到任何实质性遏制的就业歧视做法,使女性的就业状况每况愈下。可以说,不少女性之所以甘于接受低质化乃至灰色化的就业,与平等就业权和收益权得不到保障有很大关系。
这种对女性显失公平的原则,却使某些企业、行业和城市大获其益:女工的辛劳和牺牲,成就了一些“血汗工厂”的暴利;女性正常就业的困难,又为娱乐等行业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造就了一些行业畸形的繁荣。换言之,女性就业被边缘化,即便不是一种有意为之的“共谋”,却成全了歧视制造者共同的利益。正因这些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使歧视女性的做法日渐固化。
这种做法固然暂时使企业得到更高的收益,看起来似乎是提升了市场和经济的效率,但这种依靠牺牲女性权益、剥夺女性价值和尊严而得到的发展,是一种病态的、与和谐目标背道而驰的发展。以此角度看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那些可怜的孩子们的遭遇,可以说,虽然表面是无良的办学者要将她们推向火坑;而往深里看,也可以说是时代的病态要将她们抛入如此境地。她们的命运既是被惟利是图的办学者所改变,同时也是被社会的病态所扭曲。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