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正在遭到前所未有的抵制。11月21日,广州、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先后发表声明,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本地区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随着文化部推行的收费标准同时展开,国家版权局与文化部收费区域势必出现重叠,更大的抵制声音随时会到来。卡拉OK版权收费之争,不仅充分暴露出部门利益之争的白热化,也暴露出由于收费心切而显示出的巨大制度性漏洞。
卡拉OK版权的收费权到底应该属于谁?有关方面没有明确这一点。按理说,双方应该向上级提出申请,以明确权限,或者双方共同沟通、协商,制定出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共同实施监管。但利益面前,从来都是对手多于朋友,竞争多于合作,双方共享显然没有一人独享来得舒服。为了抢占收费制高点,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咬得很紧,它们各自挟版权以令诸侯,上演了一场争夺收费权的大战,试图通过造成既成事实,将收费权揽入自己怀中。
于是,我们看到了令人瞠目的一幕。两个公权力部门,为了部门利益竟然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大打出手。双方各自制定了收费标准,制定了收费主体,提出了收费依据。试点工作也几乎同步而行。11月7日,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试点工作在长沙正式启动;11月9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在北京、上海、广州开展试点。当然,两个部门为了避免争斗过于惨烈,正面兵戎相见,不自觉地进行了“势力范围”的划分,这从试点城市的选择上可以清晰地看出来:文化部选择的是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而国家版权局选择的是北京、上海、广州。
问题是,这种状况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因为在同一个国家内部由两个公权力部门就一个议题“各自为政”的局面是不能容忍的。两者的收费区域总有一天会重叠,那么,是否两者同时收费?是否两种收费标准同时运行?果真如此,由此导致的收费重叠必然加重行业负担,由此增加的管理成本与经营成本由谁负担?两个强势行政权力部门就收费权的争夺,撕毁了法律的严肃性,公众该何去何从?
所谓的收费标准之争,从根源上看,乃是部门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的一种极端和直观的反映。这种激烈争夺给市场带来的最直接影响就是部分KTV包房价格上涨———经营者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已经转变为向消费者转嫁成本的具体行动。随着收费领域的扩大,两部门收费区域的重叠和收费标准的交叉不过是早晚的事,必将引起版权收费的混乱局面,让公权力在国民面前丢人现眼,同时,也会引发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抵制,如此,有可能使卡拉OK版权收费彻底陷入困局。
目前一些地方文化娱乐业协会的抵制,向对于收费权过于自信的公权力部门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任何以部门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的行为,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问题是,这种僵局持续下去,僵局必然变成闹剧,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将置于何方?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