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两家资产管理公司首批试点
本报讯(记者孟斯硕)昨日,从信达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获悉,信达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为首批获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企业,目前,这两家资产管理公司现在正在等待着中国人民银行的最后批复。
这两个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分别为,由信达发起的“凤凰2006-1资产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由东方发起的“东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用以构成证券化的资产分别为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第二次剥离给两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可疑类贷款。
据了解,“凤凰2006-1资产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是由信达公司于2004年6月收购的中国银行在广东地区(深圳除外)的全部可疑类贷款构成,未偿本金余额共计210亿元,发起设立证券总规模为47.5亿元。
“东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是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原建行辽宁地区可疑类贷款,本息合计金额约91.60亿元。其中信用评级为优先级的证券规模约7亿,会上市流通。
两个产品均由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民生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作为资金保管机构,中金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分别负责承销。获批后,这些证券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公开发行,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进行登记托管,并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