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方案写进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规划》提出,加快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将现行的集体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改革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共有产权制度。
农民当股东的探索早在前几年就开始了,在北京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城市化过程中,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断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基本处于被动地位。城乡结合部一些具备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便按照“撤村不撤社、转居不转工、土地变资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总体思路,将集体经济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改革成为社员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让失地农民有了合法权益保障。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完成10个乡和300个村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另外,还将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的改革。
“十一五”北京新农村建设指标
□ 经济发展指标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6%以上
远郊区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0%以上
农业劳动生产率(按产值计算)达到5万元
□ 社会进步指标
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保持85%以上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