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前曾关注报道的广州文化娱乐协会拒绝交纳版权费的报道,现在又有了最新进展:北京、深圳等地从业者纷纷采取组织起来自己录制MV等方式对版权局的KTV版权收费表示不满。
版权局的态度强硬
国家版权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昨天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肯定要收,不交就不要用!”
作为卡拉OK版权收费的三个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的文化娱乐行业,通过媒体等不同渠道表明了对国家版权局公布的版权收费方案的抵制态度。 对此,这位国家版权局官员表示:“版权使用费肯定要收,不交就不要使用作品,不能因为这些争论就坏了行业的规范。”
各地业者纷纷出手
就此消息,记者采访了北京的KTV经营者,一位和记者熟识的KTV老板刘总对记者表示:“一年最起码要二三十万呀,对谁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于这一块凭空多出来的成本,我们也很难消化。”当记者问及如何应对的时候,刘总无奈地说:“能拖就先拖着吧,反正今年不会交呢,现在我们行业对这个事情反映挺大的,估计不会很快就能顺利推行。等到非收不可的时候,看看别人涨不涨价,要是大家都涨,我们也涨点,能收回来一些是一些。”当记者提议说能不能自己录制MV的时候,刘总笑笑说:“这个事情一家做肯定不可能,要多家KTV一起做,越多家越好,实施起来也有一定难度。”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目前没有全市性的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只在部分区县有区一级的文化行业组织。刘总接着说:“谁来组织呢,我们区没有类似的协会,需要比较有威信的牵头人,一到这个时候就感觉到组织的重要性了。”面对如此复杂的行业问题,记者也感觉到刘总的无奈,“无论如何,当前最主要的问题是要马上把大家组织起来。”刘总最后说。
相对于北京KTV经营者面临的首要问题,深圳罗湖区的从业人员显然先行了一步。深圳罗湖区歌舞娱乐业协会秘书长张效坤向记者表示:“按现在推出的12元标准,一个100间包房的KTV歌厅,一个包间一年要交近4000元的版权费,整个歌厅一年下来就是近40万元,商家很难负担。”谈到自己录制MV的想法,张效坤认为这个想法比较成熟:组织有关力量,低成本自制MV(音乐带),向全区、全市乃至更大范围推广。记者了解到,对于音乐词、曲制作成MV的版权费,版权部门至今规定的是每首MV收取200元。按照这一规定,KTV歌厅只要不使用音著协代管代征版权费的MV作品,就不存在缴纳12元版权费问题。张效坤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一首MV的制作成本并不高。如果由协会组织自制拍摄的话,除了照常缴纳每首仅200元的版权费,拍一首简单的MV,其实成本可以控制到5000元左右。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