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3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恒集团")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大恒集团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及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及8000万元提
供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两笔综合授信为原综合授信到期,重新
综合授信。同意为大恒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18000万元提供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通过关于大恒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
供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00万元
、美元400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11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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