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历时一年调查,《南方周末》在京公布“世界500强在华投资企业排行榜”,其负责人曹辛一再强调:“我们只是如实调查世界500强在华投资状况,并不是‘光荣榜’。好就好,不好就不好。”据介绍,一些外商投资企业钻中国税收减免政策之空,一旦过了税收减免期,就关闭企业,到别的地方去投资,重新享受优惠,逃避税收。 (《东方早报》11月23日)
跨国公司当然可以赚取利润,但是,这些资本巨头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却没有都做到让中国公民共享发展成果。更让我们感到愤愤不平的是,在这些资本巨头所赚取的利润中,很大一部分是以避税来换取的。
眼下,各地为了发展经济大都热衷于招商引资,一批批外资企业纷纷落户国内。特别是近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国之一。然而,有一种不合情理的现象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外商企业大面积亏损,涉外税收多年徘徊不前。比如说,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的纳税总额近5000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的近五分之一,其中外商纳税接近零增长。
其实,有相当一部分的跨国公司,是为了避税而制造的人为亏损“假象”。一项统计显示,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在300亿元以上。而专家的观点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的税收没有计算在内。
中国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天堂,从客观上分析,主要与税收制度安排有关,反避税制度存在着天然缺陷。比如说,跨国公司常常利用中国现实法律法规的漏洞为避税找到借口。中国在反避税方面采取的是相对温和的态度,而缺少“铁腕”政策,至今为止,还没有正式公布过一家因避税而被查处的跨国公司的名字。此外,由于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方面的政绩压力,他们对于反外资避税方面的事情积极性不是很高,甚至有排斥行为,这也纵容了跨国公司避税的嚣张气焰。
从国际上看,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并非中国独有,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难题。总的来讲,越是经济开放程度高的国家,越是重视反避税工作。美国是最早实行反避税的国家。美国规定,企业避税(所得税)净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除如数追缴外,还将处以20%~40%的罚款。不仅如此,在11万联邦税务人员中,数百人专门从事反避税工作。同时,美国还拥有一支精干的税务警察队伍,把避税当成偷税一样来严厉打击。韩国也将加强管理国外资本避税行为,推进税法改革。为了防止国外资本在国内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利用租税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议)避税,韩国政府决定积极推进租税协议的修改工作。
因此,要想不让中国沦为跨国公司避税的天堂,首先,要修订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修补避税制度上的“漏洞”,从而杜绝税收上的“管涌”。其次,要借鉴国外先进做法,不妨像美国一样,也成立一支专门的反避税税务警察队伍,严厉打击跨国公司避税行为。最后,还要扭转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观念,把反避税纳入政绩考核范围,从而充分调动政府反避税的主观能动性。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