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
改革(下称:股改)的议案。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股改方案为
目的,故如果股改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股改方案:以公司2006年9月30日流通股本205095495股为基数,用公司资
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
股本,即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4.3股的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
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1股的对价。
    参加本次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除承诺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
务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及天津中维商贸有
限公司(下称:天津中维)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
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就公司股改表示反对意见或未明确表示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天津中维还
作出如下承诺:
    (1)就公司股改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有权在公司股改之相关股东会
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以目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0.71元向天津中维出让股份;
    (2)如该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天津中维出让股份且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日
前明确要求取得其应获得的转增股份,将以天津中维存量股份代为支付转增对
价;如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改实施日前未明确表示意见,则其将按照公司
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改方案支付其应支付的对价。但其若在自股改方案实施
之日起一年内明确表示反对意见,天津中维将以持有的存量股份归还其应获得
的转增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12月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A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12月13日-21日期间的工作日;本次征集投
票权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
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21日13:30召开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
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
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19日-21日每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
股改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890";投票简称为"中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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