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酝酿全行业推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06年报仍按现行规定编制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调节表须同时编制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记者日前获悉,证监会近日正在酝酿从2007年1月1日起,证券、基金和期货全行业正式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据有关人士透露,如果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将会给予各公司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用于调整会计系统,同时还会安排一些过渡性措施,例如2006年年度报告仍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年报编报规定编制,同时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调节表。
该人士透露,如果一旦确定从2007年起在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将于近期就执行计划、年报要求、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调节表的形式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做出规定,另外还将对相关人员就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影响较大的部分进行专门培训,以保障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证监会将对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严格监管,以防范公司利用会计判断调节利润等行为。
据了解,早在2005年,证监会相关部门即在成都、上海等地召开研讨会,讨论修改现行会计制度等相关问题,并与财政部进行过充分的沟通。自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以来,证监会一直在考虑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随着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完成,证券行业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目前已走入正轨。基金行业和期货行业对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也不断加深,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时机越来越成熟。
业内人士指出,新《企业会计准则》已基本与国际趋同,在一些基本原则上与现行制度相比有很大变化。例如公允价值概念的引入,将大大影响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的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尽早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及相关性,有利于证券期货金融机构财务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增强市场各方对这些机构的信心。设想未来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考虑上市,市场对其接受程度可能因此而提高许多。证监会有可能在充分考虑市场接受能力的情况下于近期内推动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的执行。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