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农业部派出的调查组已初步查明河北“红心鸭蛋”事件中养殖环节苏丹红的使用情况,主要是河北省个别地区禽蛋经销商非法兜售苏丹红给养殖户,一些养殖户将添加了苏丹红的饲料喂养鸭子,产出的鲜蛋由经销商负责收购。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下走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是农民明智的选择,是符合市场规律的选择。同时,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各地逐步摸索出“公司+农户”、“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等发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种(养)什么,怎么种(养)以及种(养)出来怎么销”等问题。
然而,从这次的“红心鸭蛋”事件中人们却发现,在这些成功的农业产业化模式中隐含着危机。
具体来说,禽蛋经销商(或是企业,或是中介组织)作为农业产业链的高端将苏丹红兜售给养殖户,按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属于一种“技术指导”,养殖户按照“技术要求”在饲料中添加苏丹红喂养鸭子,是符合农业产业化生产要求的。关键问题在于这些“技术指导”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是否会侵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对此该由哪个政府部门出面把关?倘使对于这些问题都要由作为农业产业链低端的养殖户来作出判断,那么消费者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一方面,是一些养殖户根本不知情;另一方面,是养殖户即使知情,但其鸭蛋要由经销商进行收购,就要达到经销商的“技术要求”,否则就会影响自己的产品销售,在这样的情况下,又能有多少养殖户站出来坚持真理呢?
据悉,眼下对于“鸭蛋”进行监管的政府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6个之多,这些部门如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此次是在“鸭下蛋”的环节出了问题,农业管理部门应该负有责任,但应看到,在现行的农业产业化模式中,对于基地及农户的技术指导与推广基本是由龙头企业负责的,地方的农业管理部门或插不上手,或技术手段跟不上,监管很难到位,因此造成了农业产业化链条中农产品生产环节农技把关的缺失。
而农技推广恰恰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要想避免类似“红心鸭蛋”事件的再次发生,就必须改变目前农业产业化模式中的农技推广主要或完全采取“企业负责制”的现状,由地方农业技术部门真正介入其中,负责把关。这样一方面可以实现地方农业技术部门与龙头企业技术上的互补;另一方面可以及时监督龙头企业在技术推广上的“小动作”,从而真正实现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富国强民的作用。□王旭东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