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沙角C电 厂2号机组等脱硫电价的通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属下珠江电厂1、2号机组已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 验收,经审定,珠江电厂1、2号机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增加1.5分/千瓦时(含 税)的脱硫电价,增加后的上网电价为0.4334元/千瓦时(含税),自该机组的脱 硫设备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