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一周来,“出租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一条所受争议最大,仅1成房主表示愿意交纳,超6成房主表示不会主动交纳,如果必须交纳则将转移给租户。
    北京市信一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调查显示,大部分房主认为,房租收入不算多,收税费不合理;一些租户则担心税费被转移到自己身上,也对征收税费持异议。73%的房主和48%的租户对新办法表示支持,他们认为,新规有利于目前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能让房主安心出租,并保障租户的租房权益。但不少调查对象也对办法的实际执行表示悲观,16%的房主和33%的租户认为,新规只是走形式,各社区对租房的管理不会很严。
    2004年北京市曾就《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但因为公众对“出租房屋须到有关部门备案”、“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将被处罚”和“政府部门制定指导租金”等条款的反对而搁浅。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删除了后两条,而从目前情况看,租赁登记制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非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