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0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批复。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情况,中
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下称“兵装集团”)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称“济南国资委”)于同日重新签署了公司国有股份划转协议,约定济
南国资委将无权利限制性股权22298.8万股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划转给兵装集团
,对质押股权和冻结股份待解除权利限制后再行划转。 由于国务院国资委审批本
次股权划转标的变化,划转股权仅占公司总股份的22.94%,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豁
免或要约收购。同时兵装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于2006年9月8日提交的
公司收购申报材料和豁免要约收购申报材料。
    在过户审核过程中,由于上述22298.8万股股权又有1000万股被哈尔滨一法
院查封,暂时无法转让,待解除查封后将再行过户。因此,此次将要自济南国资委
过户至兵装集团的股权为2129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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