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中 服于2006年11月28日接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发来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苏执字第0023-1 号《民事裁定书》,据以上《民事 裁定书》知:
    公司第二大股东吴江工艺织造厂持有公司3030.52万股法人股于2006年11月 22日进行了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吴江工艺织造厂所持有已经质押给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的中国服装(证券代码000902)3030.52万股法人股过户至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名下(证券帐户008000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