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如 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1月13日公告后,董事会通过多种形
式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汇集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非流通股股东反馈
,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流通股获得3.0股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1月30日复牌。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原先持有的140万股公司股份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
法院司法冻结并拍卖给海南合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鼎聚熠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70万股股份,截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
书公告日,尚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上述两家公司均已承诺:如在本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则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如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未能完
成股权过户手续,则遵守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对股份禁售的承诺。除上述
事项之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未做其他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