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家电产品的推陈出新,许多家庭都将自家电器更新换代了,可是家里的旧电器该怎么处理?扔垃圾桶怕电器里面有辐射物质污染环境;交给街头贩子又怕他们转手倒卖坑害其他人;自己处理又不知道哪些机构具有相关资质,废旧家电的处理可真难倒了不少人。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家电报废淘汰的高峰期,每年约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电冰箱、600万台洗衣机和1000万部手机被淘汰,如此数目庞大的废旧电器和电子产品到底流向了哪里?记者在调查后发现,目前,电器回收市场仍处于无序混乱状态。
街头游击队成回收主力
胡同里,大街上,只要你稍加留意,说不定在哪个拐角处你就能看到推着三轮车,走街串巷收购废旧家电的“街头游击队”。记者就曾同一天在同一个小区遇到过3个回收家电的,攀谈中记者了解到,他们大多是外地来京的,每天回收家电的路线也不固定,基本是走走停停。一般他们都不具备维修技能,收回来的废旧家电转手就卖给二手市场、家电维修商或者个人,从中赚取差价。这些街头游商几乎什么家电产品都收,哪怕是已经用了十几年以上、过了安全使用期限的,他们也照收不误。
今年39岁的老孙是山东人,来北京好几年了,干过很多份工作,现在每天他的工作就是骑上小三轮车到某个小区门口,支上“高价收旧电器”的牌子,点上一支烟坐在一边等生意上门。他告诉记者回收家电这事“最没个准”,有时一天也等不到一单生意,但有时候遇到有人搬家,他能一下收上来三四件电器。记者问他用了十几年的电器他这儿能收吗?“当然能,只要能用都收,不能用的我也收,就是价格低点。”老孙毫不含糊地说。他告诉记者,如果收的电器还能用,他们就会把这些电器倒手卖给二手市场或者运到农村去卖,不能用的就卖给维修部,进行简单的翻新和修理后再卖出去。
“我们一般是加价10元到20元钱,卖给旧货市场。质量好点的能多卖点儿,如果有毛病,旧货市场收了,他们有自己的修理点。”小黄在北京收废旧家电已经有好几年了,生意集中在各个社区。他最常去的旧货市场在大兴的西红门,这里集中的废旧家电绝大多数流向外地,“到河北一带的比较多”。他估计,旧货市场的小老板再转手时的加价幅度不会比他低。
老孙、小黄只是众多在街头设点收购的流动大军的一员。一个人、一块“高价回收”牌子、一辆三轮车的散兵游勇,延伸到城市的各个角落,牢牢占据着家电回收的大半江山。
记者走访了位于朝阳区的七彩大世界二手家电城,一位摊主告诉记者,这些旧电器都是街头小贩从居民家里收来的,回收价格一般都在200元以内,然后再转手卖给二手市场销售商,一般街头小贩这么一倒手,一件电器就能赚到100元左右的利润。
回收公司大多是二道贩子
记者在百度网页里输入“家电回收公司”搜索一下,立刻出来45800条相关记录。这些家电回收公司大都高举高价回收的牌子,网页上登记的也大都是一两个人的手机号码,打过去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人平时也都是在街头等候回收电器,接到电话就上门收货,性质和街头游商并无区别,只不过是他们“显得更高级一点”,拥有自己的网页而已。
一家物资回收公司的网页上用大号字体宣称自己的经营方针是:保护环境、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一位李姓男子时,他告诉记者他只是二道贩子,他回收家电,然后就有维修商或二手市场的人来他这里收。当记者问他用了十几年的电器他这里收不收,对方回答:“当然收,我们收了就运到外地卖到农村去。”但当记者问其公司是否具有家电回收的正规资质时,对方非常不耐烦地说:“我们公司就两个人,哪需要什么资质。”
记者拨通另一家自称是“一家致力于环保的大型新兴企业”的回收公司的电话问同样的问题时,对方的回答和前面的公司“如出一辙”,不管用了多少年的电器都收。
国外经验
当前国际上处理废旧家电的原则是“谁生产,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在美国,消费者抛弃一台电脑须交纳32美元;日本消费者丢弃废旧家电时要购买相当于500元人民币的“回收处理券”。对企业更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瑞典法律规定废旧家电处理费用由制造商和政府承担;日本《家电资源回收法》明确规定制造商回收利用废旧家电的付费方法等。
家电回收市场急需政策规范
走街串巷的“街头游击队”回收的废旧电子电器,有对应的收购商汇聚收集,再进行加工和处理。北京目前已经形成了六里桥、东小区、新发地等六个废旧家电集散中心,而集散中心的大部分人都没有执照,又缺乏对回收家电正确处理的意识。废旧家电处理难以兼顾环保和安全因素,有的甚至翻新作假、以次充好,这样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还给二手家电市场带来安全隐患。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废旧电子电器再生利用分会会长刘福中曾这样概括我国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现状:技术无支撑、政策不配套、回收体系无着落、政府部门行政多交叉,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2004年,国家出台的《废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提出了以“生产者责任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但至今我国还没有具体的强制性法律要求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回收负责,回收处理体系有待建立。
记者从北京京卫快车废旧电子设备拆解中心了解到,由于法律法规还未出台,目前在北京,有正式回收废旧电子电器资质的公司还不多,就是该企业本身领到的“资质”也只是一张纸而已,并不是许可证,这也是造成废旧电器回收市场混乱无序的重要原因。
相关条例已进入审查阶段
面对众多而分散的电子产品,散兵游勇的回收缺少环境保障,而单纯依靠生产企业进行回收又难以达到广泛的覆盖面。国家发改委2004年便提出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其中规定“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对废旧家电进行回收,并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否则最高将可被罚款10万元”,生产企业并应对消费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而消费者不得擅自丢弃和拆解废旧家电,应交售给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
目前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原则是“先利用,后拆解”。对于保持基本功能的旧家电,可以通过检查、清洗、简单维修后,进入二次消费领域。今年3月商务部审核通过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规定,所有二手旧家电销售前必须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的“旧货”标签,并注明家电的使用年限。对已过使用年限的家电实行强制报废。未经鉴定检测或未粘贴标志的二手家电,不准在市场上流通。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副秘书长郭赤兵指出,《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这两个行业标准,加上即将出台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促进我国废旧电器回收体系的完善。消费者可以依此区分废家电和旧家电,二手家电经营商可以依此来销售有质量保证的旧家电,而回收企业可以依此来回收处理废旧家电,稳定货源数量。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目前已经进入国务院审查阶段。
处理废旧家电小调查
记者在居住小区里随机采访了十多位普通消费者,这些消费者中大部分都不了解电子废弃物的危害,同时他们认为把废弃的电子电器卖给上门回收的“街头游击队”,既不费事,还能换几个钱,多少也是挽回点当初买的损失。只有两三个人有正确处理废旧电器的意识。
沈大妈:女儿今年夏天给我们老两口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原来一直用了十多年的旧电器就闲置了,放家里实在占地方。那天刚好碰到楼下有人上门收电器,我就给他了,卖了100多元钱。我觉得挺好的,我那电视虽然旧了点,也还能用,他再卖给需要的人,也算资源充分利用吧。
唐小姐:以前在电视上看过相关的节目,你想电池乱丢会造成很大辐射,更何况是这么大的家用电器,不好好处理肯定会污染环境的。当我有旧家电需要处理时,就会去电器卖场逛逛,看有没有厂家做回收活动,如果有就可以把处理的家电给他们,这样既省事又能折价买到新品。
林先生:我个人觉得如果比较新或还没过使用期限的电器,最好还是卖给需要的人,这样才是资源的再生利用。不过如果已经过了使用期限的,就应该送去拆解公司进行拆解,否则别人不知情,买了以后说不定哪天就出事了,那就麻烦了。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