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企业信用领域的监管,从2007年1月1日起,陕西省工商部门将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全省企业实施信用分四类监管,严重失信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陕西省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不同的信用状况,将企业划分为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等四类。 对守信企业,工商部门将予以重点扶持,重点企业实行直接挂钩跟踪服务,在参加评优评审、申报著名商标及各类优秀企业等活动中将守信企业作为必备条件。对警示企业工商部门将建立信用预警机制,在警示后两个月内由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回查。对失信企业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失信企业建立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建议相关部门将其违法行为及受处罚情况向社会公示。
    陕西省工商部门还规定,对有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关闭或吊销其营业执照的企业,其企业法人身份资料记入档案,列入黑名单,3年内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