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聚财宝飞越计划”2006年2号
    发售地区 全国 销售结束日 2006年11月30日 收益起计日 2006年12月1日
    委托币种 人民币 委托起始金额 50000元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1000元
    委托管理期 24个月 付息周期 24个月 预计最高年收益率 12%
    提前终止条件 银行和投资者都不可提前终止该产品,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和收益
    申购条件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发展卡即可办理本业务。 客户如果没有发展借记卡,可在银行网点同时办理
    产品特点 客户可申请“金卫士”短信通知服务,在扣款或支付收益时,银行均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确保客户能完全掌握自己的投资和收益状况。本产品为浮动收益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