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混不下去,回家种地了?”
“不是,在北京自己单干成本太高。回老家明年或许有点机会。”
上周末,记者在大学同学会上,得知了上学时宿友刘建(化名)要回老家天津创业的消息。由于明年天津市将停止向个体户收费,刘建自己开的设计公司在天津将会比北京更容易发展。
但近年来我国的政策约束下,像刘建这样的个体户正在以6年消失800多万的速度逐年减少。
6年缩水800多万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己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在我国,个体户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不过从各种权威的调查来看,我国的个体户正面临一场“缩水”危机现状。
今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数据,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工商局对此解释为,上世纪90年代末期,工商局的统计更为严格,过去只登记生,不登记死,现在都要登记,这种登记的变化造成了数据上的波动。
另据9月份世界银行发布的《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显示:在全球商业运营活动的便利性排名里,中国位居175个经济体中的第93位。在175个经济体中,我国开办企业的排名只在128位,在税制税收方面是168位。中国开办企业的最低资本是213.1%,虽然比以前的947%大幅度下降,但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对企业初始资金的比例均为零。
工商垂直改革后监管骤紧
记者通过进一步分析有关数据发现,近年来我国个体工商户的下降局势主要是从本世纪初开始的。工商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个体户的总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3160万户,但是仅比1998年增长了1.28%,远远低于1991-1998年的年均增长率11.3%。因此,在1999年个体户的总量达到峰谷时,从增幅就可以预计到未来总量的下降局势。但没有想到一切来得是那么快,2000年我国个体户的数量就出现了绝对下降,1年内就减少了18.6%,另外当年个体户注销量占当年总户数的42%,约是1999年同期的3倍。
2000年我国并没有出现重大经济变化,国家统计口径也没有改变,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个体户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呢?
记者查阅到一份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该项通知可能是影响我国个体户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
根据该项通知决定,我国将改革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领导,工商系统与地方政府脱钩。垂直管理使得地方工商部门成为一个拥有很大权力的机构。
工商系统在1999年实行省级垂直管理以后,首要举措就是2000年在全国统一换发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换发执照的同时,工商总局全面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整顿,其主要内容就是全面制止我国个体经营中存在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实行垂直管理后的工商部门监管力度得到加强,由他们实现的市场整顿措施也是相当有效的。2001年以来,开展了清理无照经营和治理“三无”企业的专项行动,共清理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近100万户。2003年3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开始实施,仅2003年1-10月,工商部门就出动执法人员159万人次,查处无照经营211万户次,补办营业执照87万户。
在工商部门的严格执法下,我国市场监管的确得到了很大加强,不过在监管加强的同时,我国个体户的数量开始逐年递减。
个体经营面临高额关系费
刘建曾多次在聊天中,向记者倾诉这几年来他们从事个体经营的辛酸苦辣。起早贪黑的辛劳不说,他们最怕的就是和各个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打交道。工商行政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计生费以及各种证照费等政府性收费让本身就缺少资金积累的刘建经营越发困难。
本月初,刘建得知了天津市最新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天津在2007年1月1日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这样一个不用交钱的好消息,让刘建有了“卷铺盖回家”的念头。
其实,经营困难的个体户何止刘建一人,祖籍江西的曾先生算是当地的成功人士,年仅28岁,从10年前的水果摊贩到现在成立自己的公司,1年的收入已经达到近千万元。看似风光的他在同记者聊天时说:“我赚一块钱,有一大半都用在‘关系’上了,不然这生意没法做。”像曾先生这样一个个体户老板,每天的精力大多放在应付处理“关系”上,大量的关系维护支出也是他一直头疼的问题,不同的政府部门他都需要维持着。
“虽然北京的市场比较大,但实际上经营成本越来越高。”曾先生对记者抱怨道,“由于自身资金短缺,再加上北京高昂的地租,类似于他们这样的小公司不得不选择租用民宅进行创业,以减少就业成本。1个月最多5000多元的房租,我们还能坚持的了。但现在不行了,北京不允许‘民宅商用’,但我们又租不起那些写字楼。”今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停止民宅商用的登记,这样一个在许多国家流行的鼓励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在“扰民”的限制下,在北京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就此消失了。
类似的规定在中国还有很多。比如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非常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街头摊贩都具有合法性,但中国的很多街道却不允许。2005年,纽约市市长否决了市议会的“人行道摊位修正法案”。可以在世界上最昂贵的街道上摆摊,精明的纽约人的确比部分中国人有商业头脑。
针对个体户税费300多种
要想了解中国个体户的艰难,可以数数他们手中政府收费的发票。根据全国工商联的有关调查,繁重的政府收费已使得个体私营企业的成本不断提高。一些地方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卫生费(向城建局、环保局、环卫站、文明办缴纳)、劳动用工年检费(向劳动局缴纳)、土地发放费(向土管局缴纳)、耕地占补开发费、出外经营手续费、工商年鉴公告费、造地专项基金、发票结报费、市政押金、电脑票据工本费、土地设施管理费、房产抵押管理费等各项政府征收税费和基金多达375种,这还不包括各种摊派、赞助、协会收费、有偿宣传费、部门下达的报刊杂志费和非生产性招待费。
我国的经济改革发展到今天,我们发现越来越多的行政执法部门都在进行收费。这不仅给以权谋私者开启了方便之门,滋生腐败,还破坏了我国的经济市场环境,阻碍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政府对个体户控制得过紧往往容易产生腐败,而且管得越紧越不容易管好。”对此,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王珏认为,市场经济不断成熟,优胜劣汰等市场法则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个体户的消失一部分是由于市场的原因,但缩水的数字之大绝不仅仅是市场的手在起作用,政策的束缚、目前的商业环境、政府对个体户的支持不够才是主要症结。
王珏说,个体户缺少资金、技术等,需要政府的支持。比如前段时间风风火火了一阵的土掉渣烧饼现象就是例证,一家土掉渣烧饼店开业后的红火吸引无数人开这样的店,很多人甚至排队购买。但当土掉渣对消费者已经没有诱惑力时,这些店只能关门大吉。王珏认为,目前我国的个体户基本属于生存型的创业,并且从事服务业的比较多,抗风险能力弱,容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在很多地方,以代表个体户利益的商会组织与个体户群落的大小总是相得益彰的:商会越有力,经济越充分。
网络成为个体户“隐身所”
在现实中的疲于应付各种收费的个体户们,在网络迅速发展的今天,找到了一个网上开店的避风港。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流行,很多人从实体经营转向了网上开店。
目前国内最主流的电子商务网站是淘宝和易趣。淘宝现在有40万左右的店铺,不少卖家已经雇佣了几个雇员,成立了自己的网上客服中心。“以前在商铺开店,1个月赚得还不够交费的,现在淘宝可是免费开店。”曾开过实体店,没几个月便转战网络的淘宝卖家懿黛(网名)对记者表示,网上开店没有现实中开店那么麻烦,只要做好质量和服务,惟一的就是可能时间花得多。
另外,网上开店的风险性很低,就算赔了也只是货钱,也许这也是目前很多人选择网上开店的原因。像懿黛主营精油等护肤品,现在已经成为淘宝的皇冠级卖家,最近1个月的交易量达1400多件,最近6个月的交易量为9400多件,收入还是很可观的。目前网上开店的大部分是年轻人,拥有自己的电脑,会上网,会使用数码相机,这也是一道门槛。
当然,网上开店也会遭受信任危机,虚假宣传,送货时间无法保障,商品没有办法完全“三包”等都是困扰众多网络个体户的难题。
不过,诚信为本是经商的基本准则,无论是现实还是网络都应如此,信任危机也只是一个商业现象,如果网上购物逐步完善后当然会避免这一问题。我国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的出现,加强网络经营的监管,不仅在电信部门还是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都已提上日程。
不过,和我国现实中的商业一样,监管部门一旦多了,原本的商人经营思路就要换,这个市场的规则也就变了。
商报观察
个体户管理应疏不应堵
由于个体户的特殊性,我们无法准确地统计出他们的准确数字,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调查结果认为国内个体户逐年减少的现象,的确不可否认,关键是个体户的减少是否有利于我国经济健康规范的发展呢?
多年前,在记者陪家人买菜时,从不会去超市排队,只用到家门口街道两旁的个体摊位就能买到各种蔬菜;买日用品,大家也习惯于到集贸市场,和小商贩们侃价也成为了一种乐趣。如今,没有了那么多路边摊的城市,或许城市宁静了些,治安好了些,但我们依然能见到路边卖菜卖水果的人,只是他们时刻准备与城管“打游击”,我们更不希望听到商贩暴力抗法的悲剧再次上演。或许我们在大商场里能得到更实惠的服务,但我们依然看到这类有毒食品出现在超市中,不合格产品出现在商场中,很多人在厌烦了商场打折、返券后依然喜欢在小商铺里同老板讲价。
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小商小贩多点并不是件坏事。毕竟擦皮鞋、卖杂货等小行业容不了大型企业,毕竟在从农村不断涌入城市的打工者们,需要在新型的家园中找到生存之路。此时,我们政府的管理职能并不是收费或是处罚,“大禹治水,用疏不用堵”的道理我们都明白,但在局部利益的面前,我们的执法者只顾及到了眼前利益。
今年,有几个地方政府改革的新闻值得人们反思。一个是安徽合肥市提出创建“无摊城市”目标,主要措施是全部拆除脏破、杂乱店的招牌,彻底取缔占道摊点;另一个是今年甘肃兰州市千名城市协管员上街巡察工作因无法继续执行而被紧急叫停;最后一个是乌鲁木齐市个体户数量有增无减,个体户数量达到6.56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48%,从业人员达到12.4万人,2005年,乌鲁木齐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34.4亿元,占59%。
不同地区的管理经营值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总结,只有对个体户合理安置,才会让我们的城市经济发展遍地开花。
个体户沉浮记
第一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非农业个体劳动者约有1000万人。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规定:国家依靠法律保护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国家指导和帮助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个体劳动者改善经营,并且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
第二阶段
“文革”以后到1989年,个体户进入一个转折期。
1980年8月,中央宣布:“鼓励和扶持个体经济适当发展,一切守法的个体劳动者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个体劳动者的合法地位在新一个10年伊始得到正式承认。
1982年,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宪法第11条增加了如下内容:“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第三阶段
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和法律上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指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阶段
进入21世纪,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日益重要,个体经济依然扮演着重要作用。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