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证监会要求杜绝突击调控利润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将自明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实施,证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编制和披露2006年年报的同时,必须在相关章节列出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并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杜绝上市公司利用准则变更突击调控2006年利润。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应结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业务特点,在2006年报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详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在年报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列表形式披露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差异调节表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发表审阅意见。
业内人士指出,披露新旧准则下的股东权益、利润等差异调节情况,不仅使新准则带来的变化一目了然,也遏制了上市公司利用准则变更突击调控利润的行为。
对于市场关心的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再融资和首次公开发行(即IPO)的影响,《通知》也作了明确规定。2007年申请再融资公司的募集说明书中,近三年财务报表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和披露。拟IPO的公司在明年1月1日之后刊登招股意向书的,原则上应当采用新会计准则作为申报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其中,在3月31日前刊登招股意向书的,可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申报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2006年度应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上市公司不得在2006年底前突击转回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机会“一次亏足”,或在前期巨额计提后大额转回,随意调节利润;也不得随意变更计提方法等。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