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淼淼
    北京市环保局与北京市发改委29日共同发布了北京“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这一规划的目标是:2008年北京市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明显好转,到2010年,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标。 其中,北京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这意味着要比目前降低40%左右。
    “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广泛,包括燃煤、机动车尾气、施工扬尘等,‘十一五’期间我们将针对这些源头制定具体措施。”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规划规定,2007年轻型柴油车将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年轻型汽油车、轻型燃气汽车、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此外,北京市还将从四个方面治理和改善大气环境:一是除4个已批准外,中心城区不再建设化石燃料发电厂;2010年前建成长庆气田至北京第二条输气管道及市内配套工程。
    二是老城区内小煤炉力争在2010年前用清洁能源代替;中心城区约2800台20吨以下燃煤锅炉2007年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三是首钢2007年底完成压缩400万吨钢铁产量;2010年冶炼、热轧全部停产。完成东南郊焦化厂、化二等重点企业的搬迁调整。
    四是对施工工地开征扬尘排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