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自明年7月1日起执行
    就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如何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近日分别发布通知予以明确。 三则《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使得广受业内关注的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何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问题,得到了明确答案。(文件全文见A12版)
    《通知》明确了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时间表和过渡措施。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些机构2006年年度报告仍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年报编报规定编制,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调节表;2007年年度报告,则应按照新会计准则和编制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要求编制。
    为了使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高效、稳妥的进行,《通知》给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半年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应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会计核算系统等调整到位。在此期间,证券公司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并报告新旧会计准则存在重大差异的事项及影响数;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可以沿用现行的会计核算系统生成财务会计报表,但须针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点,调整财务会计报表使之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通知》还要求,证券投资基金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在近期还会就新旧会计准则调节表的形式等细节做出规定。此外还将举办培训班,专门就《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影响较大的部分进行培训,以保障《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还强调,监管部门将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防止某些公司乘会计准则变更之机以不正当手段调节利润。
    为保证新会计准则的顺利施行,证监会还成立了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副主席桂敏杰和主席助理姜洋分别亲自挂帅担任证券公司、基金和期货三个领导小组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