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1月22日公告后,通
过多种形式与流通A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经过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数量现调整为: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
团公司(下称:东方集团)为获得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份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以
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公司对流通A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即由东航集团向方
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送出9600万股股份、流通A股股
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2月4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
1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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