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亿表示,在可预期的时间范围内,不会出现合资公司中由于中方股东减持或退出而放弃股权,出现100%的外商独资寿险公司或者是超过51%的外资绝对控股寿险公司。
    “合资寿险外资持股突破50%上限,在我可预见的时期内不会突破。 ”昨日,中国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孟昭亿在向媒体通报保险行业入世五周年对外开放情况时明确表示的。
    承诺不变
    他表示,在可预期的时间范围内,不会出现合资公司中由于中方股东减持或退出而放弃股权,出现100%的外商独资寿险公司或者是超过51%的外资绝对控股寿险公司。
    根据入世达成的协议,除外资介入寿险领域只能采取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外方股份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以及外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法定保险业务的限制外,其他有关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形式、业务范围以及地域的限制均已放开。
    目前,有3家合资寿险公司外方的比例超过了51%;还有一家外资寿险公司友邦保险;另外,由于国际间并购,使得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我国出现了一家拥有二家保险合资寿险公司的情况。
    参股和海外上市将成新开放形式
    谈到下一步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政策,孟昭亿表示,入世过渡期结束以后,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时期,对外开放形势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外资保险机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主要形式开始出现多元化趋势,外资参股和内资保险企业海外上市成为继市场准入之后两种重要的开放形式,外资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也由过去的以市场准入为主,转换为多种方式并重、多种渠道并存,对市场的渗透逐步加强。
    对于关注的合资保险公司中分支机构的审批进度问题,孟昭亿表示,没有一年一家机构只能准设二个分支机构的说法。合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没有任何障碍,监管部门只是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批。
    保险开放带来超过600亿元境外资金
    他强调,我国保险行业对外开放的速度和程度都是非常积极的,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全面促进了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保险市场得到较快发展,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二是保险业竞争力得到提高,服务水平得到改善;三是保险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得到加强;四是保险的各项功能日益发挥,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资料显示,保险市场开放以来,共有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境外资金,通过设立外资保险机构和参股中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同时带动了大量相关资金投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建设,改善了投资环境,推动了资本市场发展。
    巴曙松:限制持股源于行业特点
    记者日前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时,他表示,目前合资寿险公司这一过渡性角色是必不可少的,在中资寿险公司拥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之前,外资进入50%的限制预计不会放开。
    他表示,中国希望在寿险业采取合资形式的目的是为了更快引入专业技术,培养人才;防止外资过分独占保险资源;利用中方合作者监控合资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防止资金外流。同时,由于寿险保单常常是几十年的保险期限,关系国民切身利益,而保险业本身又是集聚有大量社会资金,具有极强社会性的行业,与一国的经济安全有着较大的关系,因此,政府需要做到对市场开放进程的有效监控,目前合资寿险公司这一过渡性角色是必不可少的,在中资寿险公司拥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之前,外资进入50%的限制预计不会放开。
    (卢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