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2月2日电(韩华山、范玉蕾)记者日前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后这个省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制剂室,一旦出现严重不良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所谓严重不良行为,主要是指生产(配制)假药、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多次出现药品抽检不合格。
对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和单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列入“黑名单”,并在该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有必要通过媒体曝光的,将由河北省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单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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