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张大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在中国保监会和国家科技部联合召开的科技保险创新研讨会上,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表示,《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的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成,即将上报国务院。 同时相关试点方案也将在近期发布实施。
    刘燕华指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要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活动存在很大风险,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远未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并不只是科技问题,保险作为现代金融和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具有分散、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将会有效地激励科技企业的研发活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科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而科技保险是科技与保险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自主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科技保险涉及一系列科技活动,可以使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活动出现损失后获得赔偿,能够有效化解高新技术企业出资人、科技工作者对风险的顾虑,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
    刘燕华透露,科技部、保监会将尽快启动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两部门将联合在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和火炬科技创新试点城市中,选择确定“科技保险试点城市”。目前,科技部和保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试点地区的支持政策。各地方科技部门、保监部门要加强合作,地方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引导政策,切实保障试点成功。
    刘燕华强调,发展科技保险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兼顾相关风险分担的原则;三是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
    刘燕华要求下一步要尽快出台有关配套政策,建立多方协调机制,精心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并制定相关规划,加强对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推动科技保险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