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接第一大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 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下称:杭州城 站支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8%)质押给杭州城站支行,用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向 该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