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岳兴长于近日接到第三大股东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拟将其
持有的公司法人股转让,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
    富兴集团于2006年11月13日分别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南奕云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淄博新雅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公司180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中的800万股转让给齐鲁证券、
300万股转让给奕云投资、700万股转让给淄博新雅东。
    上述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奕云投资将持有公司30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
本的1.816%;齐鲁证券将持有公司80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844%;淄博
新雅东将持有公司70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24%;富兴集团不再持有公司
股权。
    上述股权目前尚未过户。
    二、股权质押
    1、富兴集团于2006年1月24日将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0.9%)全部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中山路支行,为贷款2200万元人民币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质押事项已于2006年11月22日解除并已办理完质押解冻手
续。
    2、富兴集团于2006年11月22日将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800万股分别质押给齐
鲁证券(质押股份1500万股)、奕云投资(质押股份300万股),为股权转让提供质
押。该质押手续已于2006年11月22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为2006年11月22日起至
质权人同意解冻为止。
    截止目前,除此之外,公司未获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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