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长期亏损严重的背后是对公交业的定位不清,随着近日《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的下发,加之去年出台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城市公共交通在“变性”中开始获得优先发展。
    近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这份《意见》明确表示,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
    “可以说是对公共交通认识上的一个最重大的突破”,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说,这意味着公共交通是政府行为,要纳入政府财政体系。
    李东序表示,过去政府把公共交通看作是简单的出行工具,与其他市政公用行业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没有分别,以为迟早都可以完全靠市场来补偿。
    《意见》称,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拖欠或挪用。
    另外,《意见》也明确规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前天在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将公共财政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补贴改变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支出。
    提到目前现实,仇保兴表示,在2006年调查的117个城市中,66个城市在公交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施装备和配置更新方面得不到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占被调查城市的56.4%,“情况相当严重”。
    与此相应,公交企业经营困难,亏损加剧。在2006年调查的117个公交企业中,没有得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多达42家,占35.9%。武汉、西安、郑州、太原、长春、哈尔滨、兰州等城市8家公交企业得到的政府财政补贴也十分有限,处于亏损性状态。
    仇保兴昨天在提到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时表示,各级政府应建立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各地可参照学习杭州、昆明等地的做法和经验,从城市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对于这一点,仇保兴解释,一旦交通可达性提高了,土地增值也就提升了,进而有利于获得更多土地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