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集团
)已于2006年11月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国有股划
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又于2006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中船集团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根据上
述两批复,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华造船)和第二
大股东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下称:澄西船舶)所持公司“国有法人持股”共
计1398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7%)将无偿划转给中船集团。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船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共
139853120股,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华造船和澄西船
舶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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