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通知获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3000万股(限售流 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9%),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1日起至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