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日召开,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镇江市港源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港口仓储二期地块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赵声路东侧2号地块的议案;
    八、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申请流动资
金贷款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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